2022年12月28日晚间,华夏幸福公告称,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拟与华润置地签署《华夏幸福南方总部资产包整体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各自持有的4家下属公司股权,包括华御江(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华御汉(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华御元(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华御城(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华夏幸福持有的前述标的股权公司的142亿元往来债权转让给华润置地。
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元,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12,399,999,996元,以上合计金额124亿元。
华润置地将通过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公司,间接取得上述标的股权公司开发的武汉长江中心项目、武汉中北路项目和南京大校场项目,以及标的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
华夏幸福公告称,本次交易是基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在《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安排下实施的,预计可为公司净回笼资金124亿元,相关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金融债务偿付,有效推动公司债务重组落地实施。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601.76亿元,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265.57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114.19亿元。另外,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已启动两批现金兑付安排,合计将兑付金额为19.16亿元。
华夏幸福方面12月28日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目前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