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荣威  上汽  Smart  比亚迪  宝骏  上汽大通  传祺  宝马  新科  旅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 法规服务 » 正文

我国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将可“自助处理”

发布日期:2018-08-30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921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王茜)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便民措施,已经开始全面实施,让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加便捷。这是记者29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的。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

 

  据介绍,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取消了之前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

 

  同时,还优化了“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驾驶人可以随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此次平台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

 

  公安部交管局还提示,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编辑:马丽丽)
 
 

 

 
推荐图文
推荐汽车
点击排行